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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品德课程核心内容与主干知识(第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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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进修学校王玉泉 周二 五月 08, 2012 4:06 pm

思想品德课程核心内容与主干知识(第一部分)
 

第一部分 成长中的我



(一)认识自我



1.悦纳自己,健康成长。



(1)正确认识自我,悦纳自己的生理变化。



(2)学会克服青春期的烦恼,调控好自己的心理冲动。



2.调控情绪,积极乐观。



(1)情绪分为喜、怒、哀、惧四大类,在此基础上又可以组合成很多复杂的情绪。



(2)情绪对人既有积极影响,也有消极影响,我们应该学会调控情绪,保持乐观心态。



(3)排解不良情绪的具体方法有:注意转移法、合理发泄法、理智控制法等。



3.直面挫折,开拓进取



(1)人生难免遇到挫折。



(2)挫折对人的影响具有两面性,既可能阻碍一个人进步,也可以磨炼人的意志,增长人的才干。应对挫折的态度不同,结果不同。



(3)在挫折面前,我们应该客观地分析造成挫折的原因,正确认识挫折;会自我疏导,化消极情绪为积极情绪;寻求战胜挫折的有效方法,勇于探索、开拓进取。



4.磨砺意志,陶冶情操



(1)意志是人的重要心理品质。坚强的意志可以排除干扰、激发人的潜能,是一个人实现人生目标、走向成功的保证。磨砺坚强意志的有效方法有:树立明确的目标、从小事做起、主动在艰苦的环境中锻炼、持之以恒等。



(2)生活情趣有高雅与庸俗之分,青少年要不断提升情趣,陶冶情操,形成良好的学习、劳动习惯和生活态度。



5.客观评价自己,培养健全人格



(1)用客观、全面、发展的眼光看待自己,正确认识和评价自己的优缺点,形成比较清晰的自我整体形象。



(2)不断改正缺点完善自己,培养健全人格。



(二)自尊自强



1.体会生命可贵,实现人生价值



(1)世界因生命而精彩,人类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我们应该尊重和关爱其他生命。



(2)与其他生命相比,人类的生命最具有智慧,在个性品质、人生道路、实现人生价值的方式和途径等方面也具有独特性。



(3)人应该珍爱自己的生命,尊重和善待其他生命,从日常的点滴做起,实现人生的意义,延伸自己生命的价值。



2.尊重自己,尊重他人



(1)自尊和尊重他人是获得尊重的前提。



(2)自尊即自我尊重。知耻是自尊的重要表现。做到自尊要克服虚荣心理,不做有损人格的事,并善于尊重他人。



(3)尊重他人是自尊的需要。尊重他人,就是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就要对人有礼貌;尊重他人的劳动;尊重他人的人格;善于欣赏、接纳他人。



3.自信自立,自强不息



(1)自信有助于成功。我们应该告别自负与自卑,做到自信。



(2)人生须自立。我们要克服依赖心理,走向自立,自己的事情自己负责。



(3)自强精神是我们健康成长、搞好学习、将来成就事业的强大动力;自强不息是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培养自强精神要志存高远、树立坚定的理想,战胜自我、扬长避短,勇于面对困难等。



4.明辨善恶,学会选择



(1 生活充满选择,生活需要选择。



(2)每个行为都会产生一定后果,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同的选择会产生不同的结果,我们应该为人正直,明辨善恶,自主选择,并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三)学法用法



1.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



(1)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规定权利和义务为内容,具有国家强制性和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二)我国法律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



(3)公民的生活离不开法律,国家的治理离不开法律。法律通过规定权利和义务,规范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通过解决纠纷和制裁违法犯罪,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



2.专门的法律,特殊的保护



(1)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有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有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家庭保护,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抚养、监护的职责,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学校保护,要求学校等教育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并对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实施保护;社会保护,要求全社会创造一种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司法保护,要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等依法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实施专门保护措施。



(3)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突出保障了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以全方位的司法保护给未成年人以人性关怀。



3.区别一般违法与犯罪,拒绝不良诱惑



(1)凡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它包括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和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又叫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2)旷课、夜不归宿等不良行为,及结伙滋事、扰乱社会治安等严重不良行为,均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我们应该防患于未然,做到防微杜渐,勿以恶小而为之。



(3)对于身边的各种诱惑,我们应该正确对待。自觉抵制“黄、赌。毒”和“***”邪教等不良诱惑。



4.增强自我保护能力,运用法律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1)未成年人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重要时期,各方面都很不成熟;生活中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因此,我们必须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学习在日常生活中进行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技能。



(2)防范侵害,保护自己,要注意做到:树立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警惕;掌握日常生活中自护的方法、技巧,如火灾自救,防水、防电的一般知识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运用法律武器自护,如:通过诉讼、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途径维权;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时既要勇敢,又要机智。




进修学校王玉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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